中国对香港实施的一项有争议的国家安全法已生效,对分裂国家,煽动叛乱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罪行处以最高刑期。
北京方面表示,该法律对于处理分裂主义和外国干涉是必要的,但批评人士担心,该法案在创纪录的时间内获得批准,直到周二通过后才公布,这将使持不同政见者的行为合法化,并破坏香港在香港成立时所承诺的自治权。 1997年从英国返回中国。
中央政府在北京提出该法案后约40天,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有争议的法律。
它从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5:00开始生效,也就是前英国领土移交给中国统治23周年之前的一个小时。
新的权力体系从根本上重组了北京和香港之间的关系,推翻了北京独立司法机构与香港之间存在的法律防火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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